“拍CT时被要求撩裙子露内裤”冲上热搜!医院回应了

健康   2024-10-08 23:52   福建  

来源:光明网、网易


事件概述

“我们是医生,不是流氓!”浙江瑞安,女子去医院给骨盆拍片,一名实习医生见其穿的是裙子,让其去换换。女子想着自己可以用外套遮挡一下,也就没有换,万万没想到,刚在机器上躺下,另一名男医生就从机房里走出来,要求其撩起裙子,后直接把外套拿走,并对实习医生说:“我们是医生,不是流氓!”女子起初觉得没有什么,事后越想越不对劲,觉得受到了侵犯。

据悉,事发当日,程女士去当地一家医院拍片,拍摄位置是腹部立位平片、腹部立位侧位。拍片前,一名实习医生见程女士穿的是裙子,于是让程女士更换拍片的衣服裤子。

因为带着外套,程女士觉得没事,说可以用外套遮挡,后见实习医生同意后,便在机器上躺下。

程女士刚躺下,机房里另一名男医生就走了出来,声称拍片需要把裙子撩上去露出内裤。程女士于是脱掉外套盖在身上,后将里面的裙子撩起。

可令程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名医生一把将程女士的外套拿走,后对实习医生说,“我们是医生,不是流氓!”

程女士有些尴尬,可也没有说什么。但是回到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便询问做医生的朋友,拍这个片子需不需要露出内裤。在得到否定答案后,感觉遭受侵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将此事曝光给媒体。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在医生眼里没有性别之分,都是一坨肉而已,是女子想多了。

也有网友表示,医生借着诊疗耍流氓的也不少见,拿走女子的外套前应当与女子说明,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感觉,确实令人不爽。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自然人均享有隐私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换句话说,隐私权属于绝对权,并没有例外。就算在大部分医生眼里患者都没有性别之分,但是除非是在紧急情况下的不得不为外,医生在接触患者隐私前,都应当征得患者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其次,保护患者隐私不仅是《民法典》的规定,而且是职业道德的要求!

《医师法》第23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是医务人员的一种医德。

再次,医生因为诊疗活动不可避免地会侵犯到患者隐私也就罢了,如果假借诊疗实施侵犯,依法除了要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业处分外,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还将面临治安罚款、甚至于刑事追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53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据悉目前,涉事医院回应称,医生可能出于专业考虑才去拿掉外套,但同时却忽视了程女士自身的感受,已经督促科室对其作出严厉批评、自我检讨、扣除其绩效工资等处罚。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答复

对此,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作出答复:经向瑞安市人民医院了解,患者拍摄骨盆正位片,肚脐以下及骨盆位置如果有金属物品带、拉链等,会影响CT结果的准确性,一般情况下会要求患者去除金属物品遮挡。对于患者的隐私保护方面,医院已加强科内宣教,建议更换医院的衣服拍摄以减少隐私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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