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南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南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南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南县2025年财政预算;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南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和表决办法(草案)》;选举;通过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名单;其它。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日期,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肖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