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精灵汽车销售(南宁)有限公司、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召回部分车辆。
日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9月29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9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锋兰达双擎汽车,共计72828辆。
二、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卡罗拉锐放双擎汽车,共计59296辆。
日前,精灵汽车销售(南宁)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委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召回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生产的部分精灵#1纯电动汽车,共计2545辆;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生产的部分精灵#3纯电动汽车,共计971辆。
日前,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委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召回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领克08汽车,共计2539辆。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5月13日的部分进口5系汽车,共计473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723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5月13日的部分进口i5系列汽车,共计18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5月14日的部分进口i7系列汽车,共计50辆。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9月29日起,召回2023年8月23日至2024年7月1日生产的进口R1300GS系列摩托车共298辆。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国产海豚、
元PLUS电动汽车
日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召回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海豚、元PLUS电动汽车,共计87762辆。
二、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元PLUS电动汽车,共计8952辆。
来源:综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戴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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