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中学
重庆文理学院附属中学校
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学校组织机构代码:12500383450641681U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11/t20241101_13764481.html
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3人):
高中数学教师 1人
高中生物教师 1人
高中历史教师 1人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名、考试相关信息
见“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第“四、五、六”点内容。
原文链接: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11/t20241101_13764481.html
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考试考核现场和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区教委:
023—49872524;
区人力社保局:
023—49820319。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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