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中学
重庆文理学院附属中学校
公开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
学校组织机构代码:12500383450641681U
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原文地址:
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10/t20241031_13758360.html
招聘对象
紧缺优秀人才(9人):
初中美术1人
高中语文2人
高中化学2人
高中物理2人
高中英语2人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对特别优秀的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除明确约定外,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获得荣誉表彰(获奖,含奖学金)等的,考生应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
岗位表中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除明确规定外,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明),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考试相关信息
见“202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中第“四、五、六”点内容。
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10/t20241031_13758360.html
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工作经历等。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拟聘公示环节后,招聘岗位因故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经备案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按规定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凡招聘岗位表约定了最低服务期限的,所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培养,并享受《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0号)等优惠政策。
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载明的联系电话或相关单位(地区)人事部门。
(一)招聘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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