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安全又引起社会重视,使得兴化教育行业催生了一种新型职业岗位家长“护学岗”。这本是一件积极向上的好事,但是却也成了兴化市教育行业部分家长的烦心事。
部分学校安排学生家长成为“护学岗”的“自愿者”,家长被安排在每日的学生上学,下学的时间段在学校周边进行维持交通、保障安全等所谓的“执勤”工作,不否认该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真的有必要吗?是真的家长“自愿”吗?
1. 家长“护学岗”的出现是全市部分机关懒政不作为的具体表现。泰州市早就出台《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建立“五岗”管理模式的通知》,兴化市综治办也早就对于校园安全予以关心并予以重视,早就制定了兴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五岗”管理的具体意见并将具体负责人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五岗”分别是“交通岗、治安岗、城管岗、食安岗和文化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公安、城管、食药监和文广新等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就是目前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等均有具体的相关岗位责任人,但是否尽职呢?如以上“五岗”均尽职了,怎么还会出现现在的第六岗家长“护学岗”?目前有目共睹的是,交通岗的到岗情况是比较好的,大多数兴化市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均有交警在学校周围疏导交通,在此,尤其要给我们兴化市交警大队的同志点赞!但是。“治安岗”的到岗情况不容乐观,大多数“治安岗”的责任均转嫁在学校保安及负责交通的交警同志身上,当然,目前也转嫁部分责任在部分“护学岗”的家长身上。
2.感谢兴化市教育局在“五岗”以外设立了第六岗“护学岗”,家长在日常上班期间,要么脱离本职工作去学校提供“护学岗”,要么就是经常请假扣工资,会引发存在家长的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该创举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兴化职业岗位的就业需求。“五岗”规定早就存在,但是究其根本“家长护学岗”的出现,到底是政府“五岗”工作的不到位?还是行政不作为的情形下产生了由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的护学呢?
3.在学校安排的家长“护学岗”活动中,均美其名曰为“自愿者”,但是你们见过是“被安排”的自愿者吗?如果真的是家长“自愿者”应当由家长主动报名参加,而不是“被安排”具体的日期进行参加。
4.现在大多学生家长白天均需要上班,也因此产生了许多托管机构的出现,有些家长连去学校接送小孩的时间都没有,还强制性的“被安排”为护学岗的“自愿者”,这到底是小孩去学校上学还是家长去学校上学?
5.家长“护学岗”到底护的是谁?作为普通群众的家长,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并不具有专业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那么学校是否考虑给家长进行安全保卫方面的专业性培训,好诱发家长的处突能力?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出现,只是维持秩序,那么“五岗”的其他人员都去哪了?
6.护学岗的出现只是兴化教育转移自身责任的懒政表现。不得不承认,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但是,是不是多了2个家长进行“护学”就能避免一切伤害行为的出现?“护学岗”的家长的专业处突能力是否能进行培训加强?“护学岗”家长的安全又由谁来保障呢?教育主管部门有没有考虑过,增加2个护学的家长转换为增加2个更有专业性的安保力量呢?既然想要增加安全保障,明明可以多花一点钱多招几个专业性的保安,总比劳命伤神的将责任转嫁给家长的好。
7. 兴化市教育局推出的家长“护学岗”的政策,绝不仅仅是形式主义,因为行政机关永远没有形式主义。那么就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护学”,实质性护学的前提就需要提供实质性的安全保障前提,故兴化市教育局有义务督促本市各学校对全市家长进行安全保卫能力的专业性培训,真正切切做到实质性“护学”。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永远不是一句口号!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是折腾人民群众!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是让群众自己教育!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是坐在办公室脱离群众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