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抓 !大余公安快侦快破2起盗窃案!

政务   2025-01-06 20:48   江西  

年终岁末

大余公安以“冬季行动”为抓手,

持续加大对侵财性案件的

打击查处力度,

坚持打早打小、快侦快破,

连日来,

快速侦破2起盗窃案

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01

“拉车门”盗窃,次日被抓!

近日,大余县公安局接到群众张先生报警称,其放在车内的20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过分析研判,发现事发当天,有两名陌生男子出现在案发现场作案后立即往广东方向逃窜。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循线追踪,于次日在广东省江门市将犯罪嫌疑人文某、吴某抓获,及时为张先生挽回全部损失。
经查,犯罪嫌疑人文某(男,江西会昌人)、吴某(男,广东江门人)因无正经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获取快钱,二人便合谋流窜到江西省赣州市多地实施“拉车门”盗窃。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事后,张先生特地将一面写有“神速破案,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民警的手中以表感谢。


02
盗窃工地配件,一小时被擒!

近日,南安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地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存放在工地储备库内的数包铁质配件“不翼而飞”,疑似被盗。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运用“三张图”平台分析研判,很快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在该工地鬼鬼祟祟,形迹十分可疑。锁定目标后,民警迅速出击,仅一小时将盗窃嫌疑人谢某(男,58岁,南安镇人)抓获,并及时为工地挽回了损失。

经查,谢某为该工地员工,当晚见工地无人看管,便起贪念,将工地上的铁质配件“顺手牵羊”准备变卖,不料民警很快就找上门。目前,盗窃嫌疑人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在此,大余公安正告不法分子

切莫心存侥幸

为了蝇头小利

触碰法律红线


接下来,

大余公安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

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

侵财类民生案件,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用心用情守护大余平安!

来源:刑侦大队、南安派出所

编辑:刘雪芹  编审:吴郡

监制:许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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