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这些消费提示请收下!

政务   2024-11-11 18:31   上海  






随着“双十一”的来临,各大电商、直播平台推出了多种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各种秒杀、促销、让利等活动,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市市场监管局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结合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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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直播购物,切勿盲目跟风

直播

近几年直播带货热度持续不减,明星、网红直播间的“流量”带货也异军突起。“双十一”各大直播间新玩法多多,如推出“定金红包”“满减券”等。建议消费者在下单前应充分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真实信息,不要盲目冲动消费。对于相关的购物链接要确认其安全性,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直播间购物要注意:“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法条链接】:
《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
【法条理解】:
直播间带货时要在显著位置提供实际商家的名称,包括其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播平台有责任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同时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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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掌握法条,保障“无理由退货”

网购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核查其公示的证照许可信息。然后要注意甄别平台宣传的各种促销、退换货等优惠政策,注意七天无理由退货首先不是无条件的,其次在满足条件后,如商家无故拒绝退换货,及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

【法条链接】: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和功能进行合理调试而不影响商品原有品质、功能和外观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

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条理解】:
网购时,对于法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家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七日无理由退货”,不能擅自修改法定的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作明显标注,提醒消费者注意,同时需要消费者购买时确认,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03


加强安全防范,保护个人隐私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消费者要防范如中奖、秒杀退货退款等各种名义实施的诈骗活动。购物时,要仔细阅读各电商平台相关隐私政策及条款,非必要不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尤其是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各类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付款时选择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轻易相信商家以任何理由要求的直接转账、扫描不明二维码等方式付款。不随意点击网页、软件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特别是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的页面,以防上当。要通过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官方购物软件,避免使用来路不明的第三方软件。同时,及时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单据,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等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法条链接】:
《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法条理解】: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应在消费者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方可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同时,消费者有权撤回同意,不得以消费者不同意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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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维权

购物凭证是维权的有力证据,无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记录、购物发票等,方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使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建议主动与经营者联系,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请及时拨打平台官方热线电话或通过12315、12345维权。

同时,倡议各大电商平台和网络经营者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认真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吴婷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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