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探索镇域内类住宅管理服务,曹路镇这样做→

政务   2024-11-23 10:34   上海  

去年11月,浦东新区印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类住宅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行政区划管辖所属,将类住宅综合治理纳入所在街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由街镇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将类住宅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居民合法合理权益。


类住宅到底怎么管?曹路镇正在进行自己的创新探索。去年8月,曹路镇类住宅管理服务工作站揭牌成立,作为全市首个政府主导的类住宅管理服务工作站,引导并凝聚各方力量做好镇域内类住宅的管理和服务。如今在运作一年多后,工作站于近期拿出了全新成果——一本包括曹路镇类住宅《合规经营指引》等多份文件的“小蓝本”。



特色管理体系


《实施意见》所称类住宅,是指原本用于商业、办公、工业、物流仓储类的建设项目被改造成为具有居住属性和居住功能,并且实际已经有居民居住的建筑物,其外在形态包括商住楼宇、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等。


据排摸,曹路镇目前约有52处由不同主体运营的类住宅,覆盖了镇域内的22个村居和一个工业园区,总体面积达到约20万平方米,有房间8900余间,居住人数约在1.4万左右。



体量大、布局分散、人员构成多元……种种因素让类住宅的管理成为一个难题。此前,消防、安监、城管、派出所等各职能部门都会结合各自职能和要求对类住宅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没有形成合力。


曹路镇类住宅管理服务工作站成立后,解决了这个问题。政府主导的工作站,整合起了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的力量,牵头定期对类住宅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解决潜在问题,同时也针对类住宅运营主体提出的困难,提供相应的帮助化解难题。


与此同时,工作站还牵头各类住宅运营主体,在去年11月成立了曹路镇类住宅事务协商促进会。由此,“镇属直管、村居协同、协会自管”的类住宅管理体系构建成功,成为曹路镇在这一方面的特色。



三级亮灯体系


工作站成立后开展了大量工作,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工作职责的梳理和确认,尤其是对类住宅的具体管理和服务机制。


工作站常务副站长曹建文告诉记者,工作站明确了巡查机制,定期牵头组织消防、安监、市场所、城管、公安等部门,对类住宅的租客管理、人口登记、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垃圾分类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治。


同时,工作站还建立了亮灯机制,根据检查到的问题数量和程度设立“红”“黄”“绿”亮灯体系,通过督导整改和考核激励,推动运营主体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规范。在工作站的墙上,悬挂着曹路镇三级亮灯评阅表,52个类住宅项目的具体亮灯情况就显示在上面。


曹建文告诉记者,“红黄绿”三盏灯根据巡查和整改情况而变动,最严重的“红”灯情况下,若没有及时整改,将被取消类住宅运营权限。“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淘汰了8个项目。”


不久前,位于永乐村的一个白领公寓被查出有生活污水渗漏至附近河道的问题。工作站当即对运营主体亮起“黄灯”,告知其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一个月后,工作站进行现场复查,发现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仍在持续观察了两个月后,才将“黄灯”恢复至“绿灯”。


“这是因为,我们希望整改效果有持久性,所以特意留出了观察时间。”曹建文说,“而在整改过程中,我们也提供了相应的帮助,例如协助联系清运公司,对每天的生活污水进行收运,确保不影响居住在公寓内的人。”



“小蓝本”汇编“指南”


在运作了一年多后,近日,工作站拿出了全新的成果——一本包括了曹路镇类住宅《合规经营指引》《行业执行标准》《联合检查制度》《评分标准制度》《淘汰制度》等多份文件的“小蓝本”。


这是工作站携手类住宅事务协商促进会,在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结合工作站工作制度和实操经验而汇编成的“指南”,作为后续更好开展类住宅管理和服务的指引,将分发给各运营主体。


“我们成立协商促进会的目的,就是增强运营主体相互之间的交流互动,同时搭建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主体之间沟通桥梁,让他们提建议、提需求,更好地完善类住宅管理和服务。”曹建文说。


《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类住宅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根据类住宅不同形态及具体情况,指导和鼓励各街镇因地制宜,探索采用不同治理模式,整合各方资源,探索行之有效的共治自治机制和具体服务办法。曹路镇表示,将在当前基础上,继续围绕“镇属直管、村居协同、协会自管”的特色体系进行挖掘,做好镇域内类住宅的管理和服务。


文字:章磊

供图:曹路镇

编辑:施丰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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