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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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基础教学部数学及心理学专业教师岗(第一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第二批(第一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第四批)通过资格审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
新疆政法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招聘“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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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岗(第二、三批)笔试成绩公布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第一阶段)事业编工作人员通过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教辅专技岗-博士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教辅专技岗-博士通过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含基本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含基本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或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表不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可以采取实地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个人放弃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手写个人放弃说明。
2.咨询电话:0998-5886033。
附件: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教辅专技岗-博士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pdf
新疆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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