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名单,确定泸县等7个县(市、区)为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试点县,大邑县安仁博物馆发展连片区域等15个特色区域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试点区域,新增富顺县等3个县(市、区)为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提名县。
一、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试点县
(7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 泸 县
· 广汉市
· 剑阁县
· 峨眉山市
· 宜宾市翠屏区
· 雅安市名山区
· 会理市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试点区域
(15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 大邑县安仁博物馆发展连片区域
· 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文化连片区域
· 泸州市江阳区长江文化连片区域
· 北川羌族自治县石椅片区羌族文化连片区域
· 蓬溪县北部片区古建筑群连片区域
· 隆昌市石牌坊保护特色区域
· 蓬安县相如故城古建筑群连片区域
· 宜宾市南溪区古城文化连片区域
· 武胜县古镇古塞文化连片区域
· 渠县阙里賨都保护特色区域
· 平昌县古镇古村落保护连片区域
· 仁寿县石窟艺术连片区域
· 理县藏羌传统村落连片区域
· 德格县民族文化保护利用特色区域
· 西昌市建昌古城—礼州丝路重镇连片区域
三、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提名县
(6个,按行政区域排序)
· 大英县
· 通江县
· 茂 县
· 富顺县(新增)
· 宣汉县(新增)
· 安岳县(新增)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旨在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以具体项目、具体成果为牵引,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路径。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特色区域试点分别设置了系列硬性指标,其中结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标准,建立完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档案等都是必要条件。
2023年度,四川已确定都江堰市等7个县(市、区)为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试点县,泸县等10个县(市、区)为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提名县,崇州市崇州北部古镇群连片区域等15个特色区域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试点区域。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张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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