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媒看湘东|湘东区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

文摘   2024-11-20 13:31   江西  

11月18日

《江西新闻》《萍乡日报》

刊发文章《湘东区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

报道我区全力推进林改工作

切实解决广大林农

“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

具体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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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闻


报道内容如下:

  湘东讯(姚雨婷)“没想到这么快,上午申请许可证,下午就拿到了。”近日,在湘东区老关镇三角池村,村民胡志辉接到区林业局工作人员送来的采伐许可证。据悉,这是该区实施砍伐小额林木的告知承诺制以来,发放的第一本林木采伐证。

在落实“放管服”、全力推进林改工作中,湘东区切实解决广大林农“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自今年10月起,该区实施小额林木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取消采伐设计,精简查验方式,只需提交一张身份证、一份申请材料、一张承诺卡,便可申请人工商品林采伐30立方米(含)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同时,为让群众“少跑腿”,该区林业部门将服务站点向基层延伸,推行林木采伐委托乡镇审批服务,村民递交资料无需跑到区里,只需到设在乡镇的林业服务中心办理。
 去年,胡志辉为采伐6亩经济林,花费了3000元聘请第三方公司做采伐设计,从递交材料到拿到证跑了两三趟,前后用了十多天时间。这次不需要提供采伐作业设计,节省了一大笔费用,递交材料申请也是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镇里的林业服务中心,免去了跑腿的时间。“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解决了采伐办证时间长、费用较高等问题,大幅度减轻了林农负担。”胡志辉说。


萍乡日报








 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蓄积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人工商品林采伐,是湘东区在国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个大背景下出台的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放活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简化采伐手续,达到提高森林更新利用率,实现可持续经营的目的。与过去的林木采伐政策相比,此次做了几个大的调整。一是全面取消了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以前树龄是判断林木是否到达采伐条件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人工杉树为例,主伐年龄在26年以上,未达到这个树龄不能主伐,现在取消了这个限制,给予了林农或林业生产经营者更大的自主权。二是简化了林木采伐办证手续。以前权利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采伐蓄积量超过15立方米就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三方技术单位做采伐作业设计,现在不超过30立方米只需权利人签承诺卡,无需提交采伐作业设计,为群众办事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三是优化了采伐监管方式。由以前的林业部门负责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到现在以告知书的形式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林木采伐条件、要求及法律责任,申请人如实签署承诺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采伐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变被动巡查、抽查式监管为主动自我约束的信用监管模式。








供稿:姚雨婷

来源:江西新闻 萍乡日报

编辑:刘水明
监审:彭亮、邓章磊、刘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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