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鼓励机场、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长,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设施。
景区公园车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小区周边公共车位面向业主可包月收费
鼓励车站医院停车位延长免费时长
不提供合法票据,停放者有权拒绝交费
|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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