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团专家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市消委会(消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专家志愿者的智囊作用,促进广西消费维权工作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公开征集、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综合遴选、社会公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聘任刘珈伶等32名专家作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团专家,聘期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各成员单位、各市消委会(消协)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选用专家团专家。
附件: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团专家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专家团 专家名单
法律与理论研究方面
消费指导与商品服务监督方面
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笔画排序
来源:广西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