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要听劝!昨晚,绍兴有人被顶格处罚

文摘   2025-01-29 23:53   浙江  

1月28日20时20分左右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斗门派出所

综合指挥室视频巡逻时

见2名男子开着电摩在诚信路上行驶

后座男子手持“加特林”烟花冲着高空燃放

烟花喷射数十米

落在地上后“火花四溅”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第一时间落地二人身份

并将人员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

黄某某、周某某二人为寻求刺激

购买“加特林”烟花

未顾及周边人流

在越城区斗门街道诚信路步行街

一边骑电摩一边燃放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表示一定吸取教训

不再做出类似危险行为

当晚

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斗门派出所对其二人作出顶格处罚





重要提醒

2024年12月25日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点击图片查看具体通告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来源:综合斗门派出所、上虞公安

编辑:王柳莺

责编:龚洁颖

终审: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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