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打造便捷高效服务品牌”“阳光便利”的公安审批环境为切入点,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形成了“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良好局面,为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公安力量。
朝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成立于2017年10月,现设综合窗口3个,民警2人、辅警4人,曾先后4年被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授予“红旗窗口”称号;2019年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最佳服务窗口”并记集体嘉奖1次;2021年被朝阳市营商局评为“朝阳市营商环境优秀窗口”;2021年被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营商局评为“辽宁省营商环境优秀窗口”;2023年被辽宁省纪委监委评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朝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充分整合警务资源,可受理办理治安、交警、社区、网安、禁毒、内保、保安、视频8个警种部门的43个政务服务事项,并将高频事项全部纳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否定备案制度、“好差评”制度及回访抽查等11个窗口工作制度,建立“小教员讲课”“手牵手轮岗”机制,使窗口工作人员均能满足“一警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工作需要。公安综合窗口年均办理业务1.8万件,全部实现办理“零差错”,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
办理“保安员证”小贴士
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不断发展,保安员的作用愈发凸显,随之考取“保安员证”人数逐年增加。针对此情况,朝阳市公安局积极作为,打破数据及体制机制壁垒,采取一切信息化手段“简政放权”,将“6种材料、80元考试费、集中考试,办理周期平均20天”等环节,压缩为“3种材料、免费办理、微考场考试、当场出证”,群众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需包含肝功能(乙肝五项)、心电图】、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学历情况承诺书、近期一寸照片2张,即可“一站式”办理保安员证,极大缩短了办事时限、降低了办事成本。
公安综合窗口高频事项清单(43项)
1.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2.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3.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5.对国际联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备案
6.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管理
7.焰火燃放许可
8.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游行示威路线在同一省辖市或省政府派出机构所在地区经过两个以上区、县)
9.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0.省内跨市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1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2.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1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1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17.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备案
18.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19.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20.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2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22.爆破作业项目合同备案
23.城市、风景名胜区主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2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25.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26.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
2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28.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29.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30.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31.保安员证核发
32.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33.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3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35.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单位备案
36.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37.驾驶人近三年安全驾驶信用证明
3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核查证明
39.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
40.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41.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备案
42.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备案
4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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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朝阳微警事
编辑丨张聪
审核丨迟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