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文摘   2025-01-05 09:07   黑龙江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和重度污染天气,给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通告。

1.春节期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抚远市区内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院人民广场以及抚远市辖区内机场、火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草原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2.禁放区域外的居民小区内,物业部门应指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指定区域燃放爆竹不能对楼体安全造成风险,物业部门要做好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后续卫生清扫工作,防范火灾发生。

3.沿街商户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楼体,并负责做好卫生清扫工作。

4.城管、公安部门要开展巡查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5.各乡镇政府、农场党工委要做好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大局安全稳定。



抚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编 辑:孙嘉敏
审 核:温舒雅
监 制:唐海鸥
总监制:吕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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