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楼、张圆圆报道:近日,公安部宣布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范围内分三批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昌吉市于11月4日同步开始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
11月4日,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还向他们讲解了机动车电子行驶证如何申领、如何使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工作人员杨金博说:“首先,我们打开手机‘交管12123’APP,点击电子证件凭证,电子证件中有一个电子行驶证,对应有自己的车牌号,点击进行申领即可。平时的车驾管业务以及违章处理,都可以使用电子行驶证进行处理,不需要提供纸质版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由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并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同时,电子行驶证还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电子行驶证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我觉得电子行驶证有一个好处让我特别惊喜,就是它可以授权给别人,比如说我要办理相关业务,但是没有时间,就会委托朋友帮我代办,真的是太方便了,给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昌吉市民李华丽说。
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此次在昌吉市推广应用,也是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顾志豪表示,将加大对机动车电子行驶证使用的宣传力度,更好地便利群众办事出行,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