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法治朝阳在行动!——朝阳市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立法建言研讨会

政务   2024-11-05 18:20   辽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征程上,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发展壮大、不能弱化”“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一场由朝阳市政法各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立法建言研讨会正式召开,吹响了朝阳以法治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集结号和动员令。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研讨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亚东,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刚,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晓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春霖等部门领导结合涉企司法、涉企行政执法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工作实践,围绕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障等民营经济主体共同关切,聚焦“法治”主题谈做法、亮态度、明举措,引导与会代表拓宽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修改建议思路,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构建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工作新格局凝聚共识、夯实基础。


市律协副会长陈亚军、市律协法治朝阳建设与经济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刘瑞峰等法律专家学者以及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博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光明、福建商会会长、华夏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建云等知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在会上分别发言,在准确领会《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目的和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立足通过法治赋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就民营经济组织的科学定义、《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立法体系和必备条款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碰撞智慧,提出了关于健全企业应收账款法律保护、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等大量专业修改建议。

此次立法建言研讨会的召开,是朝阳市深入践行“开门立法”工作要求,立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推动立法征求意见参与主体多元化,在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修改完善积极贡献高质量“朝阳方案”的同时,更加高效的将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的坚定意志传递给我市广大民营经济主体,为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引导民营经济更加积极投身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壮阔事业,发挥了应有的法治“压舱石”作用。

名词解释

1.“两个毫不动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


2.“三个没有变”: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三个没有变”,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三个没有变”,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3.“两个健康”:“两个健康”,是指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


来源:朝阳市司法局、朝阳市律师协会
编辑:楠沐
审核: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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