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府办《关于“白名单”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莆政办〔2020〕55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充实我市商贸业、服务业“白名单”企业库,决定启动第二批商贸业、服务业“白名单”企业推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根据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填写附件2)。本批次不重复推荐《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商贸业、服务业“白名单”企业及重点支持企业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125号)文件已公布的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莆政规〔2022〕2号)、市府办《关于印发莆田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莆政办规〔2023〕3号)文件精神,在推荐的“白名单”企业中,择优选取上年度纳税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白名单”企业,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作为重点支持企业(填写附件3)。
请各单位一并提出各企业挂钩干部人选,落实企业挂钩帮扶措施。
本批次企业如以税收条件推荐的,可采用今年数据,其他以产值条件推荐的年度数据仍采用2023年数据;新增企业采用今年数据,商贸业企业以2024年1-10月数据为依据,服务业企业以2024年1-9月数据为依据。
各符合条件企业于11月25日前向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研究,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正式行文(附件1、2为正式文件的附件,书面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于12月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自行留档备查。
我局将结合市发改委、人行莆田市分行的信用信息、征信查询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公示后统一对外发布。
联系人:林涵莨(2232638)
联系人:陈 芳(外贸,2686372)
联系人:许伟斌(电商,2686373)
电子邮箱:22326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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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三产办
编辑 | 陈烨烽
审核 | 陈顺民
审批 | 黄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