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速破高空抛物案 守护群众“头顶安全”

政务   2025-01-03 13:23   新疆  


高空抛物不是小事,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公安机关始终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必将严肃查处。1月2日,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新湖派出所,立足本职、心系人民,快速侦破一起高空抛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1月2日上午,刑侦大队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新湖农场某小区楼上有人高空抛物,造成楼下停放的车辆受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并根据抛落物品分散情况及现场建筑结构开展分析研判,通过多方调查走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调查,陈某因酒后情绪激动,明知高空抛物可能导致他人财物或人身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仍将一张椅子踩成两部分从8楼窗户扔下,造成楼下停放车辆受损,所幸楼下并无人员路过,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即使是很小的物件也可能成为杀伤力巨大的“凶器”。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后,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意味着高空抛物者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提醒广大职工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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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芳草湖垦区公安局

编辑:蔡新悦 巴里恒

责编:许竞文

审核:周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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