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春市商务局 伊春市发改委 伊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伊春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商联规〔2024〕1号)和《伊春市商务局 伊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伊商联函〔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南岔县参与本次省补消费补贴活动资金拨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箱。
邮箱:ncfgw2004@126.com
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