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大型化是全球风电行业的共同趋势。近年来,我国陆上风电单机容量快速增长,140米以上的混凝土塔筒凭借其高度优势、良好的经济性和稳定的支撑性,在风电市场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着风电混塔的快速发展,一系列安全隐患也随之浮现,这对行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挑战。
2024年10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报指出,各单位务必全面反思事故成因,负责同事要带头强化安全意识,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从根本上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月-10月,全国针对混塔开展了大范围的专项督察行动。山东能源监管办、华北能源监管局、贵州中心站、河南能源监管办、东北能源监管局等多地能源监管部门对混塔生产与建设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事实上,混塔事故不仅这一起,去年7月,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辖的板桥集风电场项目,正在试运过程中的F12风机也发生倒塌事故。其直接原因在于:
1
塔筒管片在制造过程中质量存在缺陷,导致混凝土筒节内部、端面的承载能力降低,局部应力超限;
2
现场吊装前技术交底及安装过程中技术指导存在缺陷,造成施工质量缺陷,导致筒节间的结构胶粘接作用下降、荷载受力面积减小,局部应力集中;
3
现场施工不规范,存在施工质量缺陷,筒节结合面存在结构胶缺失、未固化的情况,局部出现垫板高于结构胶的情况,导致塔筒局部应力增加,最终导致混凝土塔筒在应力最大处附近迸裂垮塌。
为了促进行业的合理化与规范化进程,确保技术进步与安全管理的同步推进,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标准规范显得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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