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对辖区G0321德上高速公路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采集功能。具体点位公布如下:
1、G0321德上高速
2、G0321德上高速
3、G0321德上高速
上述设备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4年12月27日正式采集新增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
特此通告。
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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