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
不仅是驾驶人素质的体现
也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然而有部分驾驶人
依然在斑马线前“横冲直撞”
今天就来曝光一批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
01
浙C57GW7
姓名:吴*杰
违法地点:乐清市市区伯乐路(玉箫路至旭阳路段) (74116)
02
浙C510UL
姓名:陈*
违法地点:乐清市市区晨曦路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段 (74164)
03
浙CH55N7
姓名:张*乐
违法地点:乐清市柳市镇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口 (84301)
04
浙CK03P6
姓名:王*强
违法地点:乐清市柳市镇车站路与翔金路交叉口 (84358)
05
浙C85GG0
姓名:杨*明
违法地点:乐清市乐柳线柳市镇上伍宅村路段 (34102)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有不少司机面对斑马线就懵圈
到底怎么算是“礼让”?
什么时候能走?
什么时候不能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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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注意: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斑马线时务必牢记三点:“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礼让是相互的,行人也应以“礼”为先,多一分礼让,少一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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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