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民生   2024-10-16 22:15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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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您们好!近年来,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为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各类非法集资,让群众防不胜防、深受其害。为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余干县处非办提醒广大群众:仔细辨别、谨慎投资,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非法集资具有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个特征,具体来说:
非法性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是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社会性是指: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看营业范围是否包含吸收公众存款;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三思:一思自己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做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

非法集资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五、举报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余干县已制定《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的,视举报案件情况,一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余干县处非办0793-3398681

余干县公安局110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向,一起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余干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
来源|余干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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