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众认为,只要自己办理退休手续后,后续就与税务无缘了。不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了,也在退休后取得的收入不需要缴税了。有些老人可能还去做了保安,可能还去投资企业做生意,也可能兼职做顾问赚点劳务费,但是真的需要缴税吗?
其实,在我国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第四条,已经规定的明明白白,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由人社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同样民政部门给予的低保收入和其他收入,都是免征的。过去单位发放的退休工资也是免征的。退休后个人从民政部门、社保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等,领取的收入都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样,在法律中还规定,退休老人的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福利费、家属领取的抚恤金、救济金等等,也是在免税范围内。虽然我国税法有规定,年收入超过6万元就得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但是涉及到以上得所得收入都是免税得,也就是说,也不需要做汇算清缴,也不需要去缴税。
其实仔细想想,如果谁提到“领养老金要缴税”,那绝对就是谣言!而且即使不需要专业知识,也知道是谣言!如果养老金超过一定限额要缴税,那么可以想象那些领取高养老金的老人,是多大的意见啊?
可别忘记了,领取养老金的老人中,可能其中一些人还是当初养老政策的参与者,所以从养老金政策在2004年全面开始建设之时,就已经明确说明社保发的养老金是免税的,不管多高或者多低。那么现在养老金的全国平均数也就是在3500元左右,制定养老金政策的哪些民众,他们的退休工资或者说养老金,到底有多少呢?如果需要缴税,那么哪些人都被涵盖入内呢?
所以在法律中明确说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在退休之后,除了养老金还能获取到其他的收入,例如分红或者又做了一份工作,获得劳动收入,月平均超过5000元之上的,那么每年也要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需要缴费。记得,这个收入的计算是去掉养老金的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例如,某老退休的养老金是8000元,但是其还担任某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年获得4万元。其还但与一个公司的经营,得到分红4万元。那么养老金的9.6万元不用缴税,从单独的某一项收入来说,两个4万元,因为每次都不超过6万,有可能所在单位都不需要承担代扣代缴义务,月月去预扣税,但是到了第二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不一样了。
虽然单位没有在取得收入时,进行预扣税务的安排,但是这名老人年度一共取得了8万元,超过了免税额6万,那么他就有着义务在第二年4到6月份,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不去做,有可能税务部门会找到其去补税,去缴纳罚款。那么8万元去掉6万免税额后,剩余2万如果没有其他抵扣项目,就需要按照3%的税率进行缴税。
当然绝大多数老人是碰不到此事的,因为他们退休之后一般要么只领取一份养老金收入,要么兼职的都是一些相对低收入的工作,例如保安等等,所以也就达不到个税的缴费标准,自然也就不需要去办理了。
个人所得税现在都是大数据联网,所以隐瞒所得基本上不可能的,依法纳税才是民众义务,与岁数和退休与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