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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报道,香港高等法院就45名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员作出判决。主犯戴耀廷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黄之锋、何桂蓝、梁国雄等人则分别获刑4至6年不等。至此,这些长期从事乱港活动的分子,终于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社会各界对此判决纷纷拍手称快。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是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精神在于“一国两制”和“爱国者治港”。长期以来,西方一些国家以“民主自由”为幌子抹黑《香港国安法》,却对自身泛化“国家安全”概念的行径视而不见。
以美国为例,其国内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多达二十余部,涵盖经济、科技、外交等诸多领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国安法也颇为完备。而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安法数量为零,这一立法空白在实际中导致了严重的国家安全隐患。
美国甚至连导弹都命名为“爱国者”,却质疑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合理性,这种双重标准荒唐至极。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迅速跳出来干涉中国内政,美国驻港领事馆提出所谓“强烈谴责”,要求香港释放被判刑人员。而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史密斯更扬言制裁涉案法官,甚至将此案与美国投资挂钩。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也对《香港国安法》提出“反对”,呼吁中国废除该法。西方国家所谓的“关切”不过是为乱港分子撑腰,而忽视了香港社会对稳定和法治的迫切需求。
黄之锋等人作为乱港活动的代表性人物,其最终下场颇具讽刺意味。黄之锋曾多次与美国反华政客勾连,包括与卢比奥、佩洛西等人密切接触,试图通过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然而,当局势变化时,黄之锋却沦为西方的“弃子”。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夕,黄之锋曾试图通过渠道寻求美方庇护。美方虽然考虑将其带离香港,但最终因“国家安全利益”放弃这一计划。黄之锋求助无门,只能独自面对法律的制裁。
香港高院的判决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表明在香港,任何妄图破坏国家主权、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西方国家的干涉行径不过是徒增笑柄。正如事实所证明,香港的未来属于那些真正热爱家园、推动社会发展的建设者,而不是那些试图将香港作为政治工具的外部势力和乱港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