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县公安局木头峪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 武鑫、乔焕焕报称:其驾车行至沿黄路佳县木头峪村叶则坪路段时,发现路边有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请求警方援救。
接到求助后,木头峪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到达现场发现:猫头鹰已被武先生用薄棉被裹起来,经民警认真检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民警从武先生手中接过猫头鹰放入纸箱内,带回木头峪派出所悉心照料、喂养,并与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佳县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
经专业人士辨认,该猫头鹰学名称为:“雕鸮”,是一种大型鸟类,体羽大部分为黄褐色、头有耳簇羽、虹膜金黄色、喙和爪均铅色、端部为黑色。遍布欧亚非地区,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平原、荒野、林缘灌丛、疏林,以及裸露的高山和峭壁等环境中。以农田鼠、野兔及雉类为食,有时也吃蛙、蛇和蜥蜴,是全世界体型第二大的猫头鹰,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稀有”鸟类,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
目前,该雕鸮已被送至佳县木头峪镇乔家新庄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和康复,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榆林公安提醒
一要强化保护责任。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自主放生,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处理。
二要增强保护意识。广大群众要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捕杀、不食用、不交易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三要打击不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如发现针对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举报。
来源:佳县公安
编辑:吕媛 | 责编:冯帆 | 审核:张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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