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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分子将“薅羊毛”发展成一门“发财生意”,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仙游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林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8月,黄某、林某利用某平台先行垫付买家申请退款资金的机制,骗取该平台垫付款24万余元。林某先将其在该平台上所经营店铺中两款纸尿裤的单价分别改为1.6万、6万元。后黄某在该店下单购买该两款纸尿裤,共计25.6万元。随后林某上传虚假物流单号作虚假发货,黄某点击确认收货作虚假收货。
该订单交易成功之后,某平台在扣除抽点后将24万余元结算到林某的商家账户内,林某随即提现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弃用该平台店铺。
之后,黄某申请对案涉订单仅退款,林某操作同意仅退款。于是该平台垫付的25.6万元退款金退至黄某账户。当该平台要与林某的商铺结算退款金时,发现商铺已被弃用。事后,林某将所得钱款取现后分给黄某5万元。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决定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交易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有些“羊毛”可以薅,有些“羊毛”万万不可以薅,否则会让自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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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莆田长安网、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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