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悬赏执行的暂行规定》之规定,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黄华英,女,1995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塘村南店24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05199509083929
执行案号:(2022)闽0305执131号
执行标的:18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 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被执行人:叶贵兵,男,197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岩下村叶厝6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21197801028610
执行案号:(2024)闽0305执1710号
执行标的:22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 年12 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被执行人:唐金远,男,1960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下清洋63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21196011107336
执行案号:(2024)闽0305执3370号
执行标的:14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
不能获得悬赏金的情形
领奖方式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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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秀屿法院、莆田新闻、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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