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开执行!莆田3名男女上榜!希望你不认识…

民生   2025-01-07 18:04   福建  



导语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悬赏执行的暂行规定》之规定,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执行。



01



被执行人:黄华英,女,1995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石塘村南店24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05199509083929


执行案号:(2022)闽0305执131号  

执行标的:18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 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02



被执行人:叶贵兵,男,197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岩下村叶厝6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21197801028610 


执行案号:(2024)闽0305执1710号


执行标的:22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 年12 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03



被执行人:唐金远,男,1960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清洋村下清洋63号。


公民身份证号:350321196011107336


执行案号:(2024)闽0305执3370号


执行标的:14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


举报电话:0594-5863223、0594-5825257


联 系 人:唐法官


悬赏条件:举报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奖励金从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支付。


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

2、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

5、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6、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不能获得悬赏金的情形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人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7、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领奖方式及其他



(一)举报人所举报财产线索使得本案部分或全额执行到位后,经法院函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保险金。

(二)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同时对举报信息严加保密,保障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安全。

(三)在悬赏执行期间内,上述任一被执行人因举报已被法院实际执行完毕的,则对该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及悬赏保险中止。









有线索就赶紧上报吧


-END-

来源丨秀屿法院、莆田新闻、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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