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安徽五部门印发工作方案,从2024年6月份开始,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安徽既有住宅小区已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位94.8万个、充电口73.02万个。
全省既有住宅小区已建成集中停车位94.8万个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全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既有住宅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100%设置停车位、不少于30%加装充电设施的标准,从2024年6月份开始,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对全省1.46万个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全面摸排,摸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放场所数量、充电设施数量。根据供需矛盾和隐患风险程度,分为攻坚建设类和改造提升类建立工作台账。
统一建设标准,出台《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设计导则》《电动自行车库防火设计导则》,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对充停场所平面布局、选址功能、消防安全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弥补停车场所和充停设施的缺口。截至目前,安徽省既有住宅小区已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位94.8万个、充电口73.02万个。
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据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活动,规范居民用户停放、充电行为。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老旧小区、三合一建筑、多业态集中区域、无专业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紧盯重点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高风险行为,加大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查处力度。紧盯重点时段,组织发动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基层力量强化夜间巡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全力整治消除各类隐患。
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选址布局、建设方案和建设动态、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宣传,引导业主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广大市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
下一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并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推动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执法管理进小区,多部门联动协同解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