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共组织“红色议事亭”“业主请上座”等线下活动4万余次,推动小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化解。11月14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全省正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大力实施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业委会运行,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今年组织“红色议事亭”等活动4万余次
近年来,安徽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重点围绕“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党的组织全覆盖”目标,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小区治理神经末梢,截至目前,全省1.46万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99.22%。
建立了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引入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补充,进一步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在提升业主委员会效能方面,全省加快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小区治理协商议事机制,推动各地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多方议事”协商机制,按照“八有八建”标准在小区建设党群服务站。
今年以来,全省共组织“红色议事亭”“业主请上座”“长板凳议事会”等线下活动4万余次,推动小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指导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推动建立物业纠纷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推动街道落实物业管理纠纷调处责任,分级分类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最大限度把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
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党组织作用发挥,持续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动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执法管理进小区,多部门联动协同处理住宅小区问题,形成基层治理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从立法层面解决主体责任界定不清晰、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难等问题。
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安徽要求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规程,指导街道(乡镇)做好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以县(区)为单位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街道(乡镇)会同社区以及公安、物业管理、城管执法、信访等有关部门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和审核关,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质量。
省住建厅将指导督促定期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经费收支等信息,推动业主委员会公开透明履职。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增强守法意识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