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人事任免通知。
县人社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樊振兴同志为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卫健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何红飞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歆熠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马文睿同志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怡明同志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海鹏同志为县地方病防控中心主任。
秦翔锋同志为县地方病防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俐霞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哲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鹏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武志龙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海云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边正强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齐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瑞玲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红飞同志县人口发展与老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彦兵同志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海鹏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贺伟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鸿翔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丁航山同志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希凌同志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住建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耿怀旭同志为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为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虎福同志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杨忠同志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谷涛同志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农业农村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白芳玲同志为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刘强同志为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民政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姜龙同志为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工贸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胡小军同志为县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姜龙同志县工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白云飞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应急管理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
郭磊同志不再主持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工作。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李培鑫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南元承同志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林业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陈文宏同志县林草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树正同志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站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公安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王峰同志县原油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玺同志安边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