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
舟山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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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人防警报系统的灵敏有效,增强全市人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9月18日上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信号与时间为: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 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10∶20--10: 23,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舟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现予通告。
编辑:周燕
来源:舟山国动
一审:王茂华 二审:章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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