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哈尔滨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对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你不信?
看!这就是例子
2022年12月19日
陕西省某县发生一起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爆燃事件
事故致2人死亡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近日连续查处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2月23日下午,南岗公安分局金星治安卡点在对入城车辆进行例行盘查时发现,一辆由吉林省驶入的私家车后备箱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查,驾驶人叶某到哈市访友,在当地购买了鞭炮等运至哈市,计划在过年期间燃放。然而,其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叶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烟花爆竹全部收缴。
12月21日22时,平房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附近的一辆商务车中疑似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开展工作,于次日凌晨找到该车辆,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并将车辆驾驶人刘某抓获。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其在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后根据其交代,在其租用的一处平房内又查获了非法储存的多箱烟花爆竹。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2月22日15时许,巡(特)警支队巡逻防控一大队、反恐防暴二大队民警在松北区巡逻时发现一台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于是依法拦截进行检查。民警在嫌疑车辆内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收缴。目前,违法行为人及收缴的烟花爆竹已被移交至松北公安分局万宝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
责 编:张鑫铭
统 筹:陈科敏
监 制:邸春晖
总监制:李海峰
郑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