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2025年“黑龙江省绿色智能 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通知

文摘   2024-12-23 16:39   黑龙江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拟对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冷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壁挂炉、燃气灶、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台式电脑(不含组装电脑)、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商品进行立减补贴,有关政策正在制定中。为加快工作进度,现同步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选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拟补贴产品销售的企业。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 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收旧能力,能够按照相应标准和市场价格对旧家电提供置换服务并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三)年主营业务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货源充足、供应及时,严禁窜货销售,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

(四)参与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备独立规范的支付结算、进销存管理机制。

(五)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情况及 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六)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七)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在2024年消费 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未出现套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取消参与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二、报名须知

(一)参与企业须与服务机构(以商务厅公开遴选结果为准) 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后正式实施。

(二)参与企业须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政府 补贴在内的成交价格(消费者实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发票 必须明确标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产品规格型号,必须明确备注销售产品商品编码、能效等级等信息。每张发票仅对 应一件补贴产品,不允许多件补贴产品合开一张发票,不允许将赠品等其他不涉及政府补贴的产品纳入开具发票产品范围。

(三)鼓励参与企业和金融机构结合实际,配套让利补贴, 形成政企联动的消费矩阵。所有配套让利补贴应在政府补贴前结算完毕,确保政府补贴按照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相应比例进行立减补贴。

(四)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具备和省级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附件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 体工商户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八)风险防范方案。

(九)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 每页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 文件后同步提交。


四、名单公示

商务主管部门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参与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以次充好、不售卖假货;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通过虚标价格等方式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具备申报资质的企业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前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详细附件可电话咨询)联系人:霍金妍,联系方式:15245028243。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黑龙江省绿色智能家电贴政策参与主体承诺书.docx 


附件3:黑龙江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品牌授权推荐函.docx 


附件4:黑龙江省绿色智能家电参与主体名单.docx 


附件6:参与主体白名单.xlsx 






责    编:张鑫铭

统    筹:陈科敏

监    制:邸春晖

总监制: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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