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2月1日起,《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全文)(《政策措施》)开始施行,将为大学生在湖南创新创业提供全面保障,推动大学生留湘来湘创业,努力把湖南打造成大学生创业的热土和对年轻人友好省份。
12月2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发布会现场,小编从这些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包”中,挑出了几条大学生朋友关注的干货展开说说。比如,建设2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创业,最高可享2.4万元税费优惠……
设立首批规模5亿元
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政策措施》,湖南设立了首批规模5亿元的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助力将湖南打造成大学生创业的热土和高地。
该基金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不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硬科技项目、新消费服务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均在支持之列。
“基金对创业团队的投资额度设定为50万元,对创业企业的投资额度则为100万元。”省财政厅副厅长祝孟辉介绍。
如果大学生创业失败,怎么办?
祝孟辉表示,基金对创始团队设有激励让利机制、损失核销机制。具体政策如下:
团队获得基金投资后的3年内,可以按照原始投资成本回购基金持有的股权;
在3年至7年内,则可按照投资成本加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回购基金持有的大部分股权;
对于创业失败的项目,基金将每3年进行一次分级核销损失处理,确属创业失败的大学生无需归还基金投资,由基金与创业者共担风险。
“基金在设立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大学生创业的风险问题,也容忍正常的创业风险。只要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信守合约,基金会跟大学生共担创业风险,不会要大学生偿还基金投资资金。”湘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先民介绍,湘江新区作为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的运营管理单位,今后还将采取一系列相关举措支持大学生创业,包括设立1亿元的湘江新区大学生创业基金,打造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五大专项行动等。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园区航拍图。
持《就业创业证》
创业最高可享2.4万元税费优惠
根据《政策措施》,我省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我省顶格上浮,即每户每年2.4万元。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可以直接填报享受税费扣减优惠。
《政策措施》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创业大学生在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纳税申报时,可直接填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政策措施》明确对创业就业平台提供税收优惠——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学生创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我省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政策找人’,加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为大学生创业就业保驾护航。”省税务局副局长周智平表示。
首批100名大学生创业导师
即将出炉
今年,我省大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共获得13金、30银、95铜,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创我省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发布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兰勇表示,我省还将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将指导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特色,聚焦创新创业核心能力培养,打造一批基于真实环境的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
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将推动高校与湘江科技创新院深度合作,鼓励高校开展创业菁英班、创业微教育等多样化教学。
建设20家左右省级大学生
创业孵化基地
来源:湘 伴
编辑:张 翼
校对:张司宇
审核:钟琼乳 刘志光 李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