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六十一期)

企业   2025-01-06 19:01   新疆  

昆小保


第六十一期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政策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缴费基数按照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与师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保持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支付政策与师市单位参保职工保持一致,支付条件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条件保持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12个月后,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分娩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十四师昆玉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903-6561196、0903-6453881。
往期回顾:
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五十六期)
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五十七期)
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五十八期)
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五十九期)
昆小保医保政策小贴士(第六十期)
END


来源:师市医保局

编辑:张宝月

二审:尚群奥

三审:罗天慧

终审:吴怡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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