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本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并建成的农房)、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油漆涂料、墙纸、墙布、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应用绿色建材家装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家电,厨房灶具、智能马桶、床、沙发等家具不在本次旧房装修补贴范围内。
(一)装修备案
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下载“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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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农房)装修备案农户报属地村(居)民委员会填写集体土地装修备案申请表(附件1),初审后业主通过浙里办上报备案或委托村委会统一在浙里办上报装修备案。
(二)购买材料
活动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购置的用于装修的物品材料可申请补贴(支付凭证、发票均需在该时间段内)。
(三)补贴申领
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集体土地房屋(农房)前往常山县住建局一楼村镇站109办公室,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前往常山县住建局二楼住房保障科219办公室,并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备案通知书、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如有)、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商户(或装修公司)出具的材料及价格明细、物品材料清单、申领补贴承诺书、产权人银行账号等(相关表格在附件中)。资料审查齐全的,予以发放受理序号。
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旧房时间界定: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城镇国有土地住宅房屋、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并建成的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房屋。
每人且每套房最高不超过2万元(根据省建设厅解释,每人申领补贴不超过2万元,如夫妻两人共有产权2套房,可以丈夫申请一套,妻子申请一套)。
此项活动不与家庭适老化改造同时享受补贴。
如有疑问
可联系常山县住建局
0570-5896938
来源:常山县住建局
一审:刘 琪
二审:李玲倩
三审:朱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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