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融时报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这一年,中国经济处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这一年,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活力持续激发,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提升到第11位;这一年,我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取得新进展,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绿色产业保持两位数高增长;这一年,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正式施行,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外贸运行总体平稳,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4.9%......这一年,我们经历了重重困难与挑战,但面对全球市场的风云变幻,中国似一艘稳健航行的巨轮,以科技创新为强劲引擎,以产业升级为坚固甲板,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扬起风帆,破浪前行,驶向更加光明的未来。为全面回顾中国经济的成就,本期《理论研究》盘点出2024年的五大关键词,通过一年来本刊与专家学者的交流探讨,从多个维度分析经济的发展趋势。
新质生产力
从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时第一次提出,到正式进入中央文件,“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全年的首要工作。
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北京市委党校经济学部主任赵莉认为有三个层次:第一是增长动能的“新”,即由要素驱动的经济增长路径转向创新驱动路径,尤其是“技术革命性突破”所引致的创新。第二是生产要素的“新”,包括劳动者数字化、劳动资料虚拟化、劳动对象非物质化以及“新”的要素组合方式。一方面,劳动者从普通、技术型劳动者转向数字型劳动者,即劳动者数字化;另一方面,从要素组合方式看,数据不仅能促使劳动、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重新组合配置,还能作为“黏合剂”促进要素间的交流协调,提高传统要素的利用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第三是产业形态的“新”,通过将颠覆性新技术与数据等新要素结合,赋能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并衍生新产业和新质态,即“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谈及如何有效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表示,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是“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产业。同时,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基金投资功能,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投资保障。三是“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制造业、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创新、数据要素助力产业降本增效、数字平台推动企业组织变革。
值得关注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对此,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其一,“因地制宜”强调根据地方的具体条件和环境来制定发展策略,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技术优势等,以最高效的方式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其二,“因地制宜”也要求避免盲目跟风,即不盲目模仿其他地区的发展模式,而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合的发展路径;其三,“因地制宜”还鼓励各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时注重创新和差异化发展。通过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可以创造出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服务,从而增强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揽子增量政策
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实工作。高层定调以后,金融部门政策密集出台。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较大力度降准,实施有力度的降息,优化调整房地产金融政策;金融监管总局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新一批18个试点城市签约意向性基金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财政部也表示,将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包括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以及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共计4万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
谈及一揽子增量政策与之前有何变化,海通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梁中华认为,政策端最重要的变化是“正视困难,坚定信心”,所以在经济面临压力的情况下,政策暖风会持续。稳增长的政策依然会延续“高质量”发展的大框架,不会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货币政策会更具“支持性”;财政政策边际上会增加托底功能,但财政纪律依然会延续;房地产政策重在托底,守好底线;基建投资注重投资效率,不做低效、无效的投资。
对于上述一揽子政策,市场反应积极正面,社会预期明显好转。金融市场近期表现呈现积极态势,部分宏观经济指标和高频数据边际向好。“9月下旬以来,金融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部门等密集出台多项政策,部分政策超出市场预期。综合来看,发改政策统筹协调打基础利长远;多项金融政策稳预期提信心降成本;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市场监管政策加大助企帮扶力度。不同领域政策有机配合,有助于不断释放和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以旧换新”促消费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并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作出部署。7月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
“从结构来看,今年消费呈现三大分化特征。一是在区域上,高能级城市弱于低能级城市,消费下沉特征显著;二是在类别上,商品消费明显弱于服务消费;三是在主体上,社会集团消费弱于居民消费。”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研究所所长高瑞东表示。对此,专家建言,应根据推动消费持续增长的不同路径,分类施策,从而将政策促消费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提出,首先,稳定消费预期、强化消费能力;其次,增强促消费政策的一致性;最后,优化消费配套设施与服务。
2024年,在众多促消费的政策中,“以旧换新”应当是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两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7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布,明确要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一系列促消费的举措加快落地,国家支持、地方鼓励、企业让利,“真金白银”直达消费者,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下一阶段,为了让政策更好落地,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建议,应完善回收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回收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设覆盖面更广的回收网点;推动线上线下补贴机制的融合发展,扩大以旧换新政策覆盖的客群范围,提高补贴实施效率;加强宣传,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统一补贴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补贴指导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允许适度调整,建立动态优化机制,确保政策持续有效;推动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发先进的旧品处理技术。
ESG二十周年
自200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概念首次在联合国全球契约计划中被提出以来,经过二十年的推广和应用,ESG理念已成为评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世界语言,众多中国企业也正积极地将ESG理念融入企业核心战略和经营管理活动中。ESG所倡导的经济繁荣、环境可持续、社会公平的价值内核与我国“双碳”目标愿景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高度契合。可以说,中国是ESG理念的重要推崇者,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
“ESG概念包含着由外及内、由面及点的三个层次,是对企业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所进行的系统性阐释,也因为可持续发展这一全球普遍关注的共性议题,很快从早期概念迈向广泛的探索与实践。”北京金融街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周月秋介绍说,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ESG实践是全维度的:一是构建践行ESG理念的组织架构。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在各层级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以推动ESG理念的落实,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制定ESG策略、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监督ESG目标的实施等。二是将ESG理念融入企业顶层战略规划,为推动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实践提供制度保障。如建设银行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2022—2025年)》《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推进绿色金融业务高质高效落地。三是积极通过ESG报告披露相关信息,推广可持续发展经验。四是构建多层级ESG培训与文化建设体系,培养员工对可持续发展的认知和行动力。五是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国际标准和政策接轨。目前工农中建邮储等国有银行,兴业、民生、华夏等股份制银行均已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与国际可持续发展进程接轨,各大商业银行还持续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可持续银行网络等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推广中国的绿色金融和ESG实践经验。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仍面临的三重挑战。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陈若愚指出,首先,产品单一,金融市场尚未能解决好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和“风险”问题;其次,资源错配,金融机构尚未能解决好“利益导向”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再次,意识薄弱,金融从业者、投资者、消费者尚未能解决好缺乏“绿色化”素养的问题。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应从最终需求侧入手,基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分析、落实。在宏观层面,金融支持绿色发展需厘清最终目标的优先次序。通常情况下,国家战略与政策实施目标包括增长、就业、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等,当前则需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充分考虑稳增长、保增长。在中观层面,应根据经济部门与产业结构的差异性,系统梳理支付结算、资金配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等基本金融功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需求配置以及相应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子行业中,绿色金融的实际价值定位。在微观层面,需深入发掘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居民部门的绿色金融需求特点,更加有针对性地创新和优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尤其是在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之外,努力弥补其他金融产品类型的缺失。
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再次提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
据最新消息,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于2024年12月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应深刻认识和把握民营经济的地位与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高太山表示,四十多年来,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持续深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在稳增长、扩就业、促创新、利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才能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何德旭提出,金融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着力。政府应尽快设计出台用于信用评价的数据共享机制和规则,可实行强制与有偿提供相结合,在严格监管下对金融机构放开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公共数据。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应对外共享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共同打造信用社会,共享信用社会红利。民营企业应积极主动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并专注于业务,诚信经营,维护自身良好信用,打造自身的硬实力。
需要强调的是,何德旭认为建立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减轻金融机构风险负担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原因在于,相比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小而灵活,具有较强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而这往往伴随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在相同的收益下,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放款给风险更高的民营企业。如果金融机构提高放款利率,那么民营企业将承担更高的融资成本,经营负担增加,风险提升。这些风险由单一部门承担,都会加大压力。因此,他进一步建议,一方面,要全面覆盖民营企业风险,既包括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也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科技创新风险。另一方面,要涵盖全部参与主体,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制、负责监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证券公司等机构参与共管、共担风险,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相互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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