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是什么?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是“十四五”时期,民政部、财政部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利用福彩公益金推行的试点项目。
此次提升行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主要服务对象是哪些人群?
1.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且有固定住所的长期居住在辖区内的有家庭养老照护及改造基础、有家庭养老服务意愿及居家生活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2.失能、部分失能是指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标准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
3.经济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低保、低保边缘标准,可视情扩大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申请流程是什么?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家属或监 护人通过居住地社区或村居委会提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申请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能力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老年人进行入户评估。
3.审核审批:通过评估且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将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批,确定服务对象。
4.服务确认:由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制定适老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
5.服务实施:服务机构按照协议安排人员为服务对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申请成功后可以享受什么服务?
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根据老年人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此前已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含县残联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改造的不再重复改造。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体需求,依据与老年人的协议约定,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但并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对经评估适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可根据其需求同时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未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但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求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通讯员:新干县民政局 熊佳琴
△更多资讯 请下载新淦云APP
监制:敖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