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山火要坐牢
山火一发,必将严惩!
冬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1月9日
恭城公安迅速侦破2起失火案
依法刑事拘留2人
1月8日15时50分,恭城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平安镇蚂蟥塘村一山场发生山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梁某在自家地上干农活时,为清理地上杂草,便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点燃,从而引发山火。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梁某对其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梁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过失引起火灾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现森林起火后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恭城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电话:恭城公安局:110,刑侦大队:0773-8221668(扫黑除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