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委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和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上午,在恭城县公安局召开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安局党委进驻动员会。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潘通林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志宇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张传涛及有关同志,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所、队长、主任、教导员参加会议。
潘通林指出,一是充分认识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准确把握本轮监督重点,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三是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潘通林要求,公安局党委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要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和推动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杨志宇强调,一要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二要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三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周建斌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在会上作表态,一是强化认识。一定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第二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把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坚决做到诚恳接受监督、真诚支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二是严明纪律。全局各单位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的各项材料,向巡察组报告有关事项,扎实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担当。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县局党委一定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推卸、不遮掩、不袒护,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研究,开列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笃行实干。要把巡察组的意见要求转化为恭城公安队伍和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实际举措,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县公安局工作3个月左右,信访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8977371430,每天8:00—12:00和15:00—1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县委部门楼一楼第2号邮政信箱,邮编:542500,同时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刑侦大队、县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恭城镇派出所大门外设置巡察意见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股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恭城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电话:恭城公安局:110,刑侦大队:0773-8221668(扫黑除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