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爷在楼下树荫处乘凉
忽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
好在没有伤到人
吓得王大爷赶紧报了警
近日,该起高空抛物案
在河东法院开庭审理
(点击观看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报道)
法院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显然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
如今仍有很多人认为高空抛物只要没伤到人就没事儿,但高空抛物未造成伤害同样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谁都可能成为高楼之下的受害者,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才能避免“城市上空的痛”!
来源:天津高法、都市报道60分
编辑:王玉璘 孙妍 审核:王烈 监审:文可心
不良信息监督举报电话:0455-83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