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

时事   2024-12-25 15:50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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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政和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县监委原主任庄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福建检察
编辑:林嘉林

审核:许上福 陈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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