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勤县奥鑫商贸有限公司、聂大田、张兰花、民勤县天祥商贸有限公司、付正天、吴菊梅、甘肃三宜种业有限公司、李文军、曾玲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对被执行人民勤县奥鑫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民勤农村商业银行的159447股股金进行司法拍卖,拍卖价格为每股1元。现本院特此发出公告,若有购买意向的股东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优先购买意向,由本院依法审查,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购买意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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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