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家电
和手机等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商户的公告
为持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家电和手机等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二、活动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8-6091670
材料发送邮箱:qtxjsjsmk@163.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电动自行车/家电/3C产品)
(扫描二维码查看报名表)
三、征集商户范围
电动自行车类:主营业务为销售符合国家标准(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商户。
家电类:主营业务为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的商户。
3C类:主营业务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C类智能产品的商户。
四、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含个体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县注册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参与回收。主动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供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产品,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
(3)开设换新专区。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4)认真执行政策。与政府遴选确定的申领平台通力合作,落实“立减补贴”政策要求,对政府补贴部分先行垫付,在订单支付时即时扣减。
(5)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五、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
(2)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或在下期结算金额中抵扣。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5)若家电和手机等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都参加,则需提交两份报名材料。
来 源|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编 辑|尹宇晓
责 编|吴俊
审 核|夏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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