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沪金罚决字〔2024〕146、147、148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胡中利(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支行副行长) | 沪金罚决字〔2024〕146号 | 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证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警告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华支行 | 沪金罚决字〔2024〕147号 | 罚款150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
3 | 高超(时任原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任) | 沪金罚决字〔2024〕148号 | 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 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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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监管总局
编辑/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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