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对外开放
县城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的通告
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汽车。
春节期间:1月28日(腊月廿九)6:00至2月5日(初八)6:59。
四、收费管理:
1.收费标准:前120分钟免费停放,3小时内2元/辆/次,超过3小时之后每小时1元/辆/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日每车位最高收费15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计费,停放车型仅限小型客车;本单位公务车和干部职工车辆免费。2.并入系统后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工作由第三方负责,开放单位协助。
市民和游客可通过“享停车”小程序或APP查阅对外开放停车位的地点和数量,并通过导航指引到该停车场。
1.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要严格按照公共停车场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指示标志和标线规定的要求,将车辆有序停放到指定泊位,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保持道路和场地通道畅通,不堵塞消防通道,并留好联系方式。
2.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停放期间请各位车主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关闭车窗车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对于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
推荐阅读